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1,799,414.31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11,022,982.35元,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1,102,298.2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74,112,220.31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87,028,523.07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3,428,705.90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38%,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总股本2,434,287,059股为基数QY球友会app,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1.00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可再生能源整体发展情况。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步扩大,装机规模突破10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突破3亿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跃居世界第一。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0.63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4.8%。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36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798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续增长。2021年1-12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48万亿千瓦时。其中,水电1340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风电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光伏发电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生物质发电16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6%。可再生能源保持高利用率水平。2021年,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约97.9%,较上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弃水电量约175亿千瓦时;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9%,较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全国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98%,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2、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1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4757万千瓦,为“十三五”以来年投产第二多,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3067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690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约61%,“三北”地区占39%,风电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到2021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3.28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3.02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2639万千瓦。2021年,全国风电发电量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利用小时数2246小时,利用小时数较高的省区中,福建2836小时、蒙西2626小时、云南2618小时。2021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9%,同比提升0.4个百分点;尤其是湖南、甘肃和新疆,风电利用率同比显著提升,湖南风电利用率99%、甘肃风电利用率95.9%,新疆风电利用率92.7%、同比分别提升4.5、2.3、3.0个百分点。
3、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1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5488万千瓦,为历年以来年投产最多,其中,光伏电站256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2928万千瓦。到2021年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3.06亿千瓦。从新增装机布局看,装机占比较高的区域为华北QY球友会app、华东和华中地区,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39%、19%和15%。2021年,全国光伏发电量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利用小时数1163小时,同比增加3小时;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为东北地区1471小时,华北地区1229小时,其中利用率最高的省份为内蒙1558小时、吉林1536小时和四川1529小时。2021年,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8%,与上年基本持平。新疆、西藏等地光伏消纳水平显著提升,光伏利用率同比分别提升2.8和5.6个百分点。
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至2021年一季度,我国披露的新能源资产交易装机容量总规模达到45.8GW,交易笔数共计837笔。其中,光伏电站交易28.8GW,交易笔数669笔;陆上风电站交易16.2GW,交易笔数166笔;海上风电站交易0.8GW,交易笔数2笔。
从历史交易趋势来看,自2014年起,我国新能源资产交易市场进入活跃期,市场交易呈现规模大,流动性高的特征。新能源电站资产交易的卖方以民企/上市民企为主,买方则以央企、国企为主。规模大、交易活跃的新能源资产交易市场,为公司开展新能源电站出售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和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分为新能源发电业务、新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出售业务、新能源发电资产管理和新能源产业基金业务四大板块。
新能源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公司通过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源网荷储智能微电网零碳园区、储能电站等多种类型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实现发电业务销售收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并网权益装机容量1,666MW,新能源电站项目主要分布在宁夏、天津、河南、河北、山东、内蒙古等风光资源优势或经济发达的区域。
报告期内,公司发电业务实现收入13.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98 %;实现利润4.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1.67% ;发电业务的毛利率59.77%,较上年同期增长近8个百分点。
公司新并网风电项目陆续投产,是报告期内发电业务收入和利润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此外,随着风电行业的迅速发展,风机技术的快速更新,新项目采用的新型风机在可利用率、发电能力等方面,均比原有项目有较大幅度提升QY球友会app,也是导致报告期内发电业绩和毛利率大幅提升的一个重要原因。
公司新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出售业务是基于“滚动开发”的理念,采取在新能源发电领域“开发一批、建设一批、运营一批、出售一批”的经营模式,在保证公司优质新能源发电资产规模的基础上,增加轻资产运营的比重。
公司每年根据预计开发和建设的新项目数量,并结合存量发电资产结构状况,在保证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制定年度电站出售计划和预算。即新能源发电项目通过开发和建设,在电站并网发电后,或直接出售,或持有运营一段时间再出售。
公司通过开发建设、收购等举措,保证新能源电站规模持续增长,为电站出售业务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的新能源在建项目装机容量367MW,已并网权益装机容量1,666MW。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出售了新疆和宁夏地区11个风电和光伏电站,累计出售装机容量495MW,实现投资收益3.93亿元。
公司目前已经基本形成电站开发-建设-出售的业务循环,实现了公司资产池的“吐故纳新”,从而实现持续优化存量资产结构,改善现金流,提升净资产收益率。
在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指引下,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为新能源电站后服务市场提供了巨大的增长空间。面对市场机遇,2021年公司先后设立了嘉隆资管和嘉骏售电两家子公司,专注于新能源电站后服务市场,专业负责新能源发电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充分发挥管理体系健全、服务质量高的核心优势,利用服务链与供应链配套的协同效应,为新能源发电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生产运维、电力交易(售电)、碳资产交易和综合能源管理等多种服务方式。通过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业务范围、全供应链条”的综合资产管理解决方案,为客户提升发电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加发电收入。
截止报告期末,嘉隆资管的客户已经遍及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产业基金等;新能源发电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达2,425MW,其中对外服务规模1,357 MW。报告期内,发电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2,735.74万元,净利润1,286.18万元。
在售电服务方面,嘉骏售电于2021年8月份与宁夏电力交易中心签订了《入市协议》,成为宁夏地区首家既有新能源发电又具备售电(代理)资质的售电公司。在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正式启动后,嘉骏售电完成了宁夏区内首笔绿电交易。
目前嘉骏售电已经具备包括电力、电量、绿证等方式在内的多种交易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售电业务已经从宁夏扩展至山东、新疆、天津、河北等多个区域。
发电侧方面,公司可以为新能源项目提供专业化电力交易托管服务,在全国范围内代理了多家企业的新能源项目参与交易。用户侧方面,公司先后与多家用户企业建立了电力交易、碳排放交易战略合作关系;与多家行业领先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等业务合作;服务行业覆盖冶金、钢铁、化工、新材料、医药、纺织等;为客户构建低成本、低风险、低碳排的节能用电方案,促进企业高质量低能耗发展。
新能源产业基金业务是指公司以投资人或基金管理人的身份,发起、参与或管理投资于新能源发电领域的产业基金。新能源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电站。公司既可以将新能源电站出售给基金,也可以为基金持有的新能源发电资产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产业基金不但为公司电站出售业务拓宽渠道,同时也为公司发电资产管理业务带来增量,在公司四大业务板块中发挥纽带作用,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与大型国企中车集团、中国电建集团、保利集团、国际知名公司普洛斯等,在新能源产业基金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2021年6月,公司与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了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8月,公司与保利(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保新嘉泽(宁夏)新能源开发基金(有限合伙)。
2021年10月,公司与GLP China Holdings Limited(普洛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拟共同发起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并网权益装机容量1,665.895MW,其中:风力发电并网权益装机容量为1,636.35MW,智能微网发电并网权益装机容量为6.375MW,光伏发电并网权益装机容量为23.17MW。在建及待建项目366.9MW,其中:风力发电项目261MW,光伏发电项目105.9MW。已出售项目494.5MW。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03,052.96万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62%;所有者权益524,764.68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3.22%。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260.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179.94万元,同比增长279.5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球友会app免费下载球友会app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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